七部门联合发文促进内贸险发展,助力内外贸一体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而内外贸一体化是实现双循环的关键环节。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发挥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作用助力提高内外贸一体化水平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通过推动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内贸险)发展,进一步促进内外贸一体化。
《意见》的核心在于解决当前内贸险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例如覆盖面偏小、保障能力偏弱等。为此,《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
一、加大对重点企业服务保障力度
《意见》明确了重点支持的企业类型,包括:
- 重点行业企业: 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传统产业、现代农业等,特别是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国产大飞机、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等高技术产业链相关企业,以及首台套自主产品和首批次新材料推广应用企业。
- 重点区域企业: 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边境经济合作区等外经贸活跃区域,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创新活跃区域的企业。
- 重点领域企业: 符合国家战略导向的企业,例如支持共建“一带一路”、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商品分销体系建设等相关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的企业。
二、推动保险机构积极拓展内贸险业务
《意见》强调要深化内贸险供给侧改革,提升内贸险承保能力,具体措施包括:
- 提升承保能力: 金融监管部门将积极支持有条件、有能力的保险机构开展内贸险业务,稳步提高内贸险承保覆盖面,并研究将内贸险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保险机构监管评价指标。
- 丰富产品和制度供给: 引导保险机构提供多样化、创新型内贸险产品,优化企业投保内贸险费率机制,加大对内贸险推广支持力度。
- 加强能力建设: 推动保险公司加大对内贸险的资源倾斜和建设投入,合理厘定费率,优化承保理赔,探索建立内贸险共保体机制,加强对内贸险的再保险支持。
三、引导内外贸企业积极投保
《意见》鼓励各地区搭建专门平台,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宣传推介内贸险,积极组织企业与保险机构对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市场化方式创新对本地民营和中小微企业投保内贸险的支持方式,鼓励商业银行通过客户渠道宣传内贸险产品。商务部将举办保险机构和内外贸企业对接活动,引导企业投保。
四、完善内贸险配套制度
《意见》强调要夯实内贸险发展的社会信用基础,强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功能,依法依规将保险公司理赔信息纳入平台,完善信用报告制度,推广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保险机构开展内贸险提供参考。
落实保障机制
为确保《意见》有效落实,《意见》强调要压实各方责任,建立促进内贸险高质量发展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开展不定期工作会商,加强对内贸险发展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并闭环跟踪问效,定期统计内贸险相关数据,及时共享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总而言之,《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国家对发展内贸险、促进内外贸一体化的重视,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有望有效提升内贸险的覆盖面和保障能力,为企业发展和国民经济健康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未来,区块链技术在信用信息共享、风险管理等方面也可能为内贸险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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